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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锦秋
由于有报道称,北京威股监事会主席周剑军辞职后,其持股无法转为社会公共股,北京威股16日开市停牌。 当天上午,京威股发布公告,但没有列举周剑军辞职后其持股可以转为社会公共股的理由。 只是,重申了以前企业的观点,企业股在下午匆忙重新挂牌。
京威股票陷入退市危机的争论点是,包括法人在内的谁持有的股票是社会公共股票? 根据交流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社会公众是指除以下股东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一)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为人)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 请观察,根据这项规定,“相关人员”也不属于社会公众。
上市公司相关人员是什么? 《规则》对“关联交易及相关人员”做出了规定,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首先,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一定是上市公司的相关自然人,周剑军一定是相关自然人。 其次,由上市公司相关自然人直接或间接管理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相关法人。 由于周剑军是上市公司的相关自然人,所以周剑军持有的100%股份的上海华德也属于京威股份的相关法人; 其三,过去12个月内,曾属于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的,视为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 也就是说,即使周剑军正式辞职,在他辞职的12个月内,他和他管理的企业都属于企业的相关人员。 京威股份在16日上午的公告中也指出,周剑军辞去监事职务后12个月内,其控制下的上海华德仍是企业的相关人员。 既然上海华德承认周剑军辞去监事职务后12个月内为京威股的相关人员,上海华德股为什么能转为社会公众股?
京威股份在16日上午停牌后,于上午发布公告。 下午重新发卡没有任何问题。 虽然这是其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公告解释最终得到了深入交流所的认可。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股票分布上市条件的,暂停上市。 该企业副总经理王立华于4月18日买入6300股触及股票分布退市红线。 截止到5月21日的交易日,是京威股份享有上市交易权利的日子。 但是,如果5月21日到来了怎么办? 目前没有京威股份和深度交流所信息表达的消息,除非采取进一步措施,否则京威股份有可能如期停牌。 否则,深度交流所无法对市场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鉴于京威股份陷入退市危机,笔者认为。
首先,必须尊重企业上市地位的严肃性和神圣性。 现实中,由于王立华“误”买入,为了遵守上市资格,卖出刚买入的6300股也是一种选择。 但是,如果王立华如此多次辛苦,以维护企业上市资格为名义频繁认购和出售,京威股份的上市资格将维持在王立华的认购和销售行为上。 王立华买入就暂停上市,卖出就可以重新上市,就像王立华把上市企业踩在市场外面,逼着市场内一样,上市资格简直就是儿戏。
只有高管极小的买卖行为,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股价也容易因此而波动,其他市场主体可能与内部人士合谋,在市场上利用股票分布的制度漏洞,频繁引发市场波动以牟取股票差价。 因此,有必要发出紧急通知。 王立华事件只有一例。 今后,高级管理层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上市公司的股票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高级管理层必须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例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对该科处以高额罚款等。
其次,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数量应该比最低的比例留有一定的余地。 许多中小盘中企业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数量占股本总额的25%,正好是股权分布要求的最低比率,这也是发生王立华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今后中小盘企业向社会一般公开发行的比例最好在27%以上,防止上市企业轻易“触电”。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熊锦秋:股权分布制度漏洞需要尽快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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