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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志勇[/s2/]
日前,据媒体统计,2000年以来,落马洲部级高官半数与房地产有关。 这项统计显示,从广州的“房叔”、陆丰的“房爷”,到张曙光的美国别墅,一幢房产从官商治愈系的阴影中揭下帷幕,一条好链子在房贪污的流水下露出水面,是人们日常的心情之一 ( 10月10日《人民日报》)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房地产成为了许多贪官的“标配”。 每次落马贪官审判结束后,网民都开始统计他们拥有的房子数量。 “房叔”、“房爷”等一系列绰号的出现也表明,贪官多,“涉房”现象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落马贪官被激烈批评“涉房”多,不仅在于对腐败的关注,也在于社会的公平。 许多人在为自己的第一间房奋斗的时候,一些贪婪的官员已经“轻松”拥有了多处房产和10处以上的房产。 从许多落马贪官“涉房”的趣闻可以看出,他们购房的巨款往往是非法的,很多是因为权力的借贷和贪污。 这不仅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队伍的形象,也挑战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应该也明白贪官可以广泛购房,和现有的物业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有关。 想想如果不动产登记制度公开透明,一眼就能看出谁家有几套住宅,贪官为什么敢购买和拥有多套不动产? 为了抑制这一现象,必须加快住宅新闻网络制度的建设,使官员对非法房产视而不见。
此外,“房多多”们相继出现,与我国房屋持有价格过低密切相关。 由于我国的相关税制还不够完善,很多人不用付高价就可以拥有多处房产。 与这个问题相比,采取住房空设税、遗产税等严格的税收措施,可以让更多的购房者付出越来越多的代价。 这样,一点点的官员在买房之前“三思而后行”就可以督促他们买房,减少他们“贪婪买房”的冲动,间接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
:张旭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新华网评:房产何以成落马贪官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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