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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家明[/s2/]

经中共中央委员会批准,中央组织部日前发出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公司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意见》规定,未担任现职和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公司兼职。

和政治做生意应该是两条平行线。 政府将进行良好的审判,为公司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经营环境。 公司遵循规则,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中游击水”。 两者必须各尽其职,相互尊敬,像宾客一样。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政府官员打着工作所需的旗号,以“为家服务”的身份在公司工作。有些公司为了获得“权力寻租”的空之间,高薪聘请领导干部为自己服务 渐渐地一些官员的名片上有了顾问和经理的“后缀”。

“新华网评:官职私差“一肩挑”怎么才能绝迹”

政府官员掌握着国家的“公器”,但公司拥有巨大的财力。 官商“抱肩”纠缠不休,必然财力“绑架”权力,权力为财力服务,为公司利益最大化“披荆斩棘”。 实际上,如果公司在经营中坐上权力这辆“坦克”,就会经常践踏国家法律,无视市场规则。 而且,官员向公司“嫁人”,潜意识里为“自己的家”牟利。 官职的个体差异,最终妨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最终影响的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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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职个人差距“两张皮”,群众一直强烈、深恶痛绝,国家对干部参与经营性商业活动也明令禁止。 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公司兼职清理的通知》,要求“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公司兼职领导、董事、监事等,应当大致清理”。 。 虽然这些制度和规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由于局限于某个行业,或者存在“大体”等制度上的漏洞,并不是完全“扼杀”与公职的私人差别并存的“生存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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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中央进一步提出《意见》,规定未担任现职和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公司兼职。 担任公职私差的现象“扎根”。 我相信可以比较有效地抑制官职个人差异引起的“肩渣”的不正当行为。 当然,我们也不能过于乐观。 不排除有些干部侥幸制造“漏网之鱼”。 制度的概要,你正在执行。 《意见》要取得实效,就必须以铁有伤、踩石头留下印记的力量执行。 只有把中央的决心变成坚定的行动,才能防止一点领导干部到公司“打酱油”,消除权力借势空之间。 无论是为了商还是政治,都可以各走各的路,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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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新华网评:官职私差“一肩挑”怎么才能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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