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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雯从北京出发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但在建立合作社信用新闻方面一直处于短缺状态,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望走更为规范的快速发展道路。

5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其登记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报告中应当包括该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资产情况新闻、资格许可信息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新闻缺位 工商总局拟实施“年检”制度”

合作社的信用新闻长期缺乏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3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6万户,出资总额2.1万亿元,成员总数3240万人。 随着规模的扩大和能力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导力量。

但近年来,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的资金诈骗、地下钱庄、高息贷款事件频发,社会对合作社真实新闻和信用新闻的诉求更加强烈。

事实上,地方农业经营管理部门意识到了合作社新闻输入和监测的必要性。 山东枣庄某农业经营管理系统有关人员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在农村集体土地可用于抵押、贷款及合作社规模扩大后加强资金流动性的客观因素下,为了防范风险,定期对合作社的账面、经营情况进行新闻报道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新闻缺位 工商总局拟实施“年检”制度”

这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 但是,对合作社经营状况、注册变化等信用新闻的公共管理一直不够。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出于立法时促进快速发展、减轻农民负担的初衷,没有规定需要公司那样的“年检”制度,因此工商、 农业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无法及时了解合作社注册的一些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交易伙伴、客户等单位和个人无法从工商部门了解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建立合作社的社会信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新闻缺位 工商总局拟实施“年检”制度”

国家工商总局认为,探索建立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为合作社提供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的信用服务,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商业信用积累,有利于公平竞争。

近日,据鲁网财经报道,在山东省聊城临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金融机构的身份非法储蓄,目前无法兑付大量资金,面临集中还款挑战。 “由于合作社的结算没有硬性要求,以前相当多的合作社没有建立结算。 某合作社只设台帐,未设成员账户,账面设置不完善,记载不当、不准确问题突出”,某北京市农委职工督促《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年度报告制使用由合作社现代和公司化的财务管理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新闻缺位 工商总局拟实施“年检”制度”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有利于融资

国家工商总局认为,由于合作社信贷新闻的缺乏,合作社在融资、申请政府扶持项目、签订合同等方面遇到了一系列困难。

前面提到的北京市农委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有诉求、有实体、无抵押、无担保”的“两全”的优势,没有以前流传的抵押物和担保物,因此合作社

但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相比,已经在相关地市展开了试点。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试点运营合作社信用评估体系建设后,目前大兴无需抵押或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按自身信用等级获得30万至200万元不等的银行贷款。

试点建设之初,大兴区向庞各庄镇9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问卷,收集合作社资产情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员信用状况等基本新闻,并与其中有融资诉求的合作社进行信用调查,与华夏村镇银行、镇政府

大兴区华夏村镇银行负责人表示,合作社经过信用评级后,不再像以前那样,以以前流传的意义上的抵押物为担保,只需信用等级即可获得贷款,贷款时间缩短一半。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新闻缺位 工商总局拟实施“年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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