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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的万敏
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了《金融机构大宗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年7月1日起实施。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管理办法》确定了金融机构在规章层面切实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新要求,有助于金融机构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比较有效性,有助于预防和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
确定大宗交易报告标准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大宗交易报告标准有: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宗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报告标准均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汇1万美元以上。 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大额转账交易,境内跨境报告标准均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汇等值20万美元以上。 三是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 国内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汇10万美元以上,跨境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汇1万美元以上。
《管理办法》调整修改了现行《金融机构大宗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报告可疑恐怖融资交易管理办法》两条规则。 《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并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法和可疑交易报告期限。 三、增加规章的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复印件。 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随着沪港通、深港通等业务逐步推进,国内居民个人跨境业务逐渐开放,居民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更加频繁,专门的人民币报告标准设计,监管部门及时掌握人民币跨境交易数据,开展风险监测 ”央行相关人士表示,例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利用现金或转账方法向境外汇出1万美元时,开展业务的银行机构需要将这笔交易作为大额交易进行报告。 对自然人顾客“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大额跨境转账交易报告标准是《管理办法》的新标准。
一位银行官员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央行应该首先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非正常交易的价格,而不是收紧跨境资金流动。
洗钱业务与国际接轨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当天交易一笔或累计交易的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汇1万美元以上) 1万美元]的现金缴纳、现金支取、现金结算、现金兑换、现金汇出 例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用人民币现金购买美元现金,当天交易1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应当将这笔交易列为大额交易。
央行有关人士表示,《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由现行人民币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第一个考虑因素是,首先,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事业的重要拷贝。 国际现金行业反洗钱的监管标准大部分很严格。 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大宗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汇),监管部门为了打击特定行业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可以根据法律授权进一步降低现金交易报告标准。 二是非现金支付手段的普及、快速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采用现金的偏好正在逐渐变化,常规支付诉求被非现金支付手段更快、更安全地满足,这为加强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 最后,我国反腐、税收、国际收支等行业形势的快速发展也要求加强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避税、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另外,《管理办法》扩大了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范围,“保险专业代理企业”、“保险经纪公司”、“支出金融企业”、“贷款企业”是“管理办法”新的适用范围。
央行官员还强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适用于非银行支付机构。 目前,人民银行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也有更具体的要求。 例如,《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办法》(银发) 54号)。 《管理办法》生效后,人民银行将根据现实情况,适时完整修订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求。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自然人跨境转账人民币20万元以上 银行需做大额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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