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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保监会地方监察局6月中旬签发多张处罚函,上半年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保险企业、中介)的处罚金额也首次超过1亿元。 关于罚单,银保监会向保险机构共发放588张,原保监会共发放613张。
从整体上看,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的处罚集中在财险行业,处罚原因包括: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好处、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增费用等。 寿险处罚主要集中在虚列佣金、销售误导等行业。
观察到的是,6月以来,银保监会发出的许多处罚函针对人寿保险生产说明会(产品介绍证明会)的违规。 有约定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好处的行为。 个别企业因在产品证明会期间赠送黄金产品而受到重罚。
6月以来,银保监会地方保险监管局持续出具各种处罚函。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地方保监局共发出62份处罚信,共计罚款1385.5万元。
总体来看,截至6月18日,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的总处罚额达到10424.9万元。
4月20日,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年前3个月,银保监会处罚银领域、保险业机构646家,共不处罚11.58亿元(以银领域罚款为主),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处罚责任人798人,罚款共计2861.85万元,取消任职资格和禁止任职107人。 从处罚额来看,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对银领域的处罚额远远高于保险业。
从处罚机构来看,6月,财险企业处罚最多,其次是寿险企业,保险专业中介再次进行。
其中,财险企业多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好处或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原因受到处罚。 例如,大连保监局发现,某财险企业大连分公司自年12月至年1月,采用列支招待费、推广费的方法购买油卡,并与其个人代理商发行油卡补充销售车保险佣金,达到327.02万元。
人寿保险企业经常因虚假列支佣金、销售错误等原因受到处罚。 例如,湖南省保监局6月7日发布的处罚信显示,一家保险公司的平江分公司存在虚假报告、报告、文件或者材料的违法违规行为。 该保险公司岳阳中心分公司的3个财务证明记录了平江分公司的3个招待费1750元、1800元、1950元共计5500元,用于水果、食品等的购买。 这些费用中,2917元除了购买水果的实际费用外,剩下的2583元实际上是企业的其他经营费用,平江分公司的企业有虚列费用的行为。
观察到的是,今年监管持续加码加大对中介的处罚力度。 6月有7家保险代理企业(专业中介和兼业中介)被处罚。 今年头五个月,共有186家保险中介被处罚,处罚金额共计超过1500万元。
《证券日报》记者还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年度保险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的通知》强调了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合规性,违规收取费用、违规销售保险金融产品、违规经营或网络保险业务等突出问题
此次现场检查工作将于去年6月至8月实施,检查结束后将依法办理后续解决工作。 银保监会此次现场检查将从互联网保险业务合规检查、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合规检查、保险公估机构业务备案合规检查、“精准打击行动”四个方面展开。
通知指出,此次现场检测工作将加强重复风险导向、重构乱象、统筹协调的业务要求。 “关注突出问题和风险,继续投诉举报多、市场反映大、经营指标交易(如寿险业务比去年同期增长200%以上)、其他有重大风险的市场主体纳入要点监测和检测范围,检测资源投入风险最高的机构和重要行业。
今年6月,有多家危险企业因产品证书不合格而受到处罚。
具有代表性的是,根据浙江省保监局6月5日下发的浙江省保监处罚〔〕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某中型寿险企业嘉兴中心支行和两位副总经理有两处违法行为。
一是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该企业嘉兴中支在年12月举办的4个产品证明会上,向到场观众发放了“‘尊胜人生’产品限定发售收购意向卡”。 这张卡上有“然后推出限量发售拳头产品‘尊胜人生’”的复印件,但实际产品不是限量发售。 4个产品证明会到场的顾客共计664人,其中32名顾客购买了保险,第一年的保险费共计151.02万元。
二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好处。 年12月5日至年1月10日,该分公司召开11次产品证明会,会议中,该企业员工现场向顾客赠送预购保险每6万元的保险费一对金牡丹手镯,每20万元的保险费一枚金如意,每100万元的保险费五枚金如意 截至验收日,该分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向符合标准的业务员兑现奖金牡丹207个(总额94091.85元)、金如意22个)总额71280元)。 截至验收日,业务员已向95位顾客赠送金牡丹112个(总额50909.6元)、金如意8个)总额25920元)。 两者合计,共计76829.6元。
根据浙江保监局处罚书,该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在部分产品证明会审批表上签字,参加部分产品证明会,对上述两种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第一责任人的另一副总经理也在部分产品证明会审批表上签字,
为此,浙江保监局提醒两位决定对该分公司罚款35万元的副总经理,决定分别罚款人民币11万元、5万元。
同样,根据福建保监局6月11日发出的处罚函,某银行类保险公司漳州中支在年12月23日、年12月30日、年8月4日召开的3个产品证明会上,有约定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好处的行为,金额21.56。
一家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许多保险公司的产品偏重保障性,存续期延长,产品流动性下降,为了拉动保险费的增长,各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以各种礼品和赠品为“敲门砖”推动保险费的增长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合计下发613份处罚函:半年不到保险机构被罚超亿元 险企“卖保险送黄金”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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