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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听说住房难受到政府的关注,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后,破产的国有公司青海光明化工厂的700多户困难员工每天都盼着早日住进新房。 但是,等了3年多之后,用于处理员工住房难问题的民生项目,变成了“民怨项目”。
无偿交出产权房,改为廉租房
位于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老爷山麓的青海光明化工厂创建于1965年,是我国第一家重水化工厂。 1996年,光明化工厂完全倒闭,数百户留在这里的员工和家人陷入了生活困难。
年,青海省政府召开两次特别会议,根据整体改造搬迁、设在县附近的办法,新建廉租房784套,总投资745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省级补贴6282万元,剩余资金由西宁市政府办理。
“我们很感动,每天都很期待住新房,但看到分配方案的时候,心里凉了。 ’下岗职工杨春生说。
杨春生向记者表示,根据大通县委、县政府《原光明化工厂生活区搬迁安置方案》,政府所设房屋性质为廉租房,对他们本来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无偿征收。
“原来的房子小,坏了,但那是产权房,房产证、土地录用证都齐全。 改造后,什么性质变成了廉租房? ’65岁的老员工刘淳说。
政府部门认为是合理的,下岗职工认为成本不高
“不利用廉租房的政策,就不能实行住房改造。 ”大通县住房保障建设局局长星照华表示,根据当时贫民区改造的政策,补贴为每户1万3000元左右,困难职工完全拿不出自筹的钱。
根据国家有关廉租房建设和管理的规定,廉租房面积大致在50平方米以下。 据星照华介绍,考虑到员工的实际困难,784所房屋中,300所为50平方米左右,484所为75平方米左右。 根据分配方案,原住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住户,均可选择75平方米的房间,但按价格支付面积差额部分的房费。
据星照华介绍,这样的布局是合理的,对原光明化工厂职工来说,原住宅面积在新的布局小区给予1:1的更换,只有超过原面积的部分按价格收取房款,只有将来办理房产证的部分获得土地收益金
“如果判断现有的旧房子,折旧后不会变成多少。 关于土地,不能判断补偿。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 ”大通县住房保障建设局房地产科科长丁绪红表示,员工收到有保障的住房后,政府部门无偿收回工厂的住房和土地没有任何不妥。
对此,许多原光明化工厂的员工没有付款。 他们认为,即使政府部门大致按照“特务”办理产权证,也要补充数万元不同房款、土地出让收益金和减免各项领取优惠金。
“人们怀疑,明明没有考虑到员工的现实,现在却急于让我们搬家,让地方政府利用工厂生活区和工厂区的土地进行开发、赚钱。 》下岗职工杨春生一边说,一边给记者看了大通县东部新城建设指挥部编制的《东部新城项目介绍书》。
根据这本指南,与老爷山风景区相邻的原光明化工厂的生活区和厂区的土地被纳入了开发计划。
“我们工厂原来的生活区占地200多亩,加上工厂的面积,已经超过了600亩,而现在我们所在的小区只占了50多亩。 事实上,地方政府从中央财政转移资金建设廉租房,浪费了600多亩土地。 ”。 很多下岗职工说。
上面的“经”可以,但下面读作“歪”
光明化工厂的一名工作人员认为,他们的原住宅是有产权的,所以地方政府拆迁应该首先进行判断、补偿,另外,按照国家破产国有公司土地处置的规定,拿出厂区的部分土地收益优先救助困难的下岗职工,但目前地方政府认为这些问题 退一步说,如果不是国家拿到补贴进行改造,而是市场开发公司拆迁,征收拆迁我们几个证件齐全的房子,那么也必须进行判断、转移安置、补偿吧。
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冉宪山表示,青海省委和政府特别重视原光明化工厂职工住房难的问题,建设廉租房就是要让这些职工早日远离危房。 廉租房建成的现在,应该尽快让住在危险老房子里的员工搬家。 租金可以根据职工的困难情况决定,对于职工们原房子的征收,大通县政府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补偿。
“不能说老百姓搬到了新家。 老房子必须免费征收。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局局长李志坚向记者表示,原光明化工厂的住房改造项目按照属地大致由大通县负责,所以具体事项他不清楚,但他的理解应该针对老百姓的原住房进行判断和补偿。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破产国企住房改造调查:无偿交出产权房 换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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