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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4月8日开始,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施了新的税制,实行了清单管理。 第二批名单出炉之际,财政部关税司相关负责人15日晚就“海淘”新税制实施一周的相关热点问题做出回应。
嗜好材料跨境电子商务长时间健康快速发展
据悉,自“海淘”新税制实施以来,有媒体称税收“新政”遭到重创,引发了跨境电子商务商家和“急刹车”。 对此,财政部关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出台是为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
在《新政》启动之前,由于商品通过快递、邮政渠道入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零售进口商品将按照实际操作按邮件征收邮政税。
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邮政税与非贸易属性的进口产品相比,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零售进口产品具有贸易属性,能否适用邮政税存在较大争议。 许多电子商务公司希望国家能尽快确定税收政策,推动领域规范的快速发展。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政”的出台,将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营造稳定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消除领域未来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上的不确定性,使公司安排长时间的快速发展战术和投资经营计划,惠及更广泛的客户和公司 长期以来,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领域的健康、可持续快速发展。
促进新兴业态和以前流传的业态之间的公平竞争
有观点认为“新政”只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而出台的。 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新政”是根据国内支出、公平竞争、促进快速发展、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大体情况制定的,注重促进新兴业态与以前流传下来的业态、海外商品和国内商品的公平竞争。
该负责人表示,“新政”的出台,确定了跨境电子商务者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支持新兴业态和以前流传下来的业态、海外商品和国内商品在更公平的环境下竞争,跨境电子商务者在国内消费品产业、零售领域、 有利于降低外商对华投资等实体经济的冲击,应对以前流传下来的业态挑战进行调整转型,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共同快速发展。
不会给客户带来太大的负担
有读者担忧,“新政”将加剧客户税负。 财政部有关官员承认,迄今为止,邮政税存在50元免征额,客户购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零售进口商品时,相当一部分无需交税,“新政”实施后,客观上客户总税负水平将切实上升。
但该负责人认为,“新政”对税率设定暂时给予一定优惠,关税税率暂时按0%、进口环节增值税、费用税暂时按法定征税额的70%征收,大部分商品综合税率水平为11.9%,调整后的邮政税和常规贸易货物总
另外,“新政”有利于电子商务公司降低物流价格,缩短通关时间,电子商务公司可以解决部分价格,对母婴等大众支出品的价格整体影响有限,不会给客户带来太大负担。 对客户来说,政策实施后,进货更快,质量更可靠,退货更方便,有利于提高客户的客户体验,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新政”不违反上位法
“新政”取消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额。 据媒体报道,“新政”涉嫌违反上位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了关税免税额,政策暂时不征收关税税率0%,即关税。 没有取消关税免税的问题。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征额由2004年发布的《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口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收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政策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征额,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同意,经手 这是因为没有违反上位法的问题。
交易限制值可以满足大多数客户的合理费用索赔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政》一次交易限值2000元,个人年交易限值20000元的标准较低。 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迅速发展,政策对税率设定暂时给予一定优惠,为降低对常规贸易进口的影响,政策设定了交易限值。
为了满足大部分顾客个人合理自用的费用要求,根据试点城市一次交易金额、商品价格分布等调查情况,结合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一次交易限值从邮政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到2000元,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海淘”新政不会给客户带来太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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