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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张威从北京出发
金融租赁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
昨天( 12月4日),银监会非银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李·博尔特在第五届中国金融租赁年会上建议拓宽包括上市在内的金融租赁融资渠道。
年,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将突破2万亿元大关,预计今年中国融资租赁规模将达到3万亿元,很快将实现领域的“新跨越”。
融资租赁知名专家屈延凯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外资租赁企业,过去都依赖银行信贷,但现在拓宽了渠道,有了越来越多的直接融资。
金融租赁融资渠道比较单一
事实上,金融租赁在服务实体经济、满足融资诉求方面起着不可轻视的作用,但其融资渠道一直很狭窄。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金融租赁通过发行债务融资不多,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更少。
屈延凯表示,无论是金融租赁还是外资租赁企业,以前都依赖银行信贷,但现在要拓宽渠道,应该越来越多地直接融资。 银行的存款率已经很高,也没有太多资金放贷,资本充足率也不够高,所以租赁企业依赖银行没有前途,银行需要依赖证券化充分利用现有的信用存量。 因此,金融租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是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中债信息创新产品部高级拆资师张文彬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国内金融租赁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有三种,即银行借款、发行金融债务、证券化融资,但后两种都是近一两年出现的新渠道。
屈延凯表示,外资租赁企业也可以直接对接境外企业,自主借款,或将租赁债权转移到境外。 金融租赁企业向境外发债或向境外转让,可能涉及银监会、发改委联合审批,外资租赁企业和内资租赁企业监管放松,与前两家相比,金融租赁企业监管较为严格。
证券化或主融资渠道
李博伦表示,有必要拓宽金融租赁融资渠道,包括发行债务、资产证券化、上市融资等。
在最近的座谈会上,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未来将从多方面推进资产证券化。 一是发起机构范围扩大,资产管理企业、金融租赁等非银金融机构得以形成。
屈延凯表示,在拓宽金融租赁融资渠道快速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必须将金融租赁债权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生产,便于直接通过融资渠道,国际上就是这样操作的。 无论是金融租赁企业还是内外资租赁企业,都可以开通直接融资渠道,使资本市场与社会资本对接。 有租金就有稳定的现金流,租赁资产不是破产财产,资产是剥离的。 如果租赁企业设置spv (特殊目的载体),或将资产设置在其他平台上,例如有流动票据就是典型的资产证券化。 因此,租赁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其实最符合条件。
张文彬表示,有必要在金融租赁融资渠道中进一步发挥金融债务和证券化融资的地位。 特别是证券化这一融资渠道,预计此次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时,将特别提到将租赁债权纳入基础资产,在金融租赁企业融资渠道中占有重要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与金融租赁相比,目前有几家融资租赁企业将资产端对接p2p平台进行融资。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屈延凯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金融租赁应该向互联网金融开放,在网上出售债权。 必须为金融租赁企业设立spv,达成证券化。 目前银监会也在与时俱进,允许金融租赁企业在保税区设立项目企业,帮助金融租赁拓宽融资渠道。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银监会官员喊话 金融租赁融资渠道有望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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