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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保险公司不得强制业主到指定的汽车修理厂修理。 汽车保险人的受伤事件由负责人负责。

昨天( 2月29日),保监会发布了《汽车保险理赔管理指南》(以下简称《理赔指南》)。 保险企业为了保证顾客自由选择维修公司的权利,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车辆维修公司。 据悉,《理赔指南》的出台目的是规范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和流程,提高理赔服务质量,保护顾客权益。

“保监会:车险理赔 险企不得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允许顾客选择维修单位

在保险实务操作中,保险公司通常在顾客投保后,会指定某家修理厂进行维修,但业主多希望选择4s店进行维修。 在这种情况下,维修费用产生差额时,如果业主没有购买指定维修工厂特约保险(或4s店特别维修保险),差额将由业主自己承担。

“保监会:车险理赔 险企不得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根据该《赔偿指南》,保险公司应当确保顾客自由选择维修公司的权利,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车辆维修公司。 另外,维修公司需要由相关部门的认证公司生产,使用符合工厂技术规范和零部件性能标准、质量合格的零部件进行维修,并监督客户跟踪维修的质量和进度。

“保监会:车险理赔 险企不得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另外,保监会要求保险企业在支付赔偿金15天后拜访客户,保证一定的拜访比例。

建立人身伤害案件专管制度

与以往不同,这次保监会对汽车保险人受伤事件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样的事件今后将由负责人指示保险企业。

《理赔指南》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人员伤亡事件专管制度,总企业建立人员伤亡事件(以下简称“人员伤亡”)审查专业管理小组,省级及以下理赔部门设立专职人员伤亡跟踪)调查)和医疗审查小组或工作单位,进行人员伤亡事故调查、理赔调查。 此外,保险企业应当安装专线电话,安排人员为解决人员伤亡事件提供全程咨询服务。

“保监会:车险理赔 险企不得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另外,保监会要求保险企业建立“第一问责任制”,以最先接受顾客咨询投诉的人为第一问负责人,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和应对顾客提出的各种问题,并跟进问题处理。

另外,保监会要求保险企业加强代位求偿案件的管理,《赔偿指导》要求保险企业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责任对方是指事故中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索赔。 被保险人选择向保险公司直接索赔,向保险公司转让向责任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赔偿义务。

“保监会:车险理赔 险企不得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最后,保监会还对保险企业赔偿金的支付提出了要求。 其中,以被保险人为单位的,保险企业以非现金方式支付1000元以上的保险赔偿金,同时支付给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等与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姓名一致的银行账户。 保监会还表示,各地区、各企业可以根据现实情况,进一步限定采用汇款、网上银行等无背书功能的汇款支付方式。

“保监会:车险理赔 险企不得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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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张汽车保险“代位求偿”: 5个月理赔168万

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昨天) 2月29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北京保险领域协会获悉,自去年8月开始在汽车损失保险方面实行“代位求偿”制度以来,短短5个月,北京保险领域已收到75份申请,总赔偿金额约168万元。

只不过一个月平均有15起、两天有1起汽车保险代位求偿事件,汽车保险的“无责任赔偿”问题实际上似乎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难。

索赔额为168万美元

为了处理汽车保险理赔过程中“无责不赔”的问题,北京保监局于年8月率先在全市实施“代位求偿”机制,这也是全国最早实施代位求偿的地区之一。 “代位求偿”是指全体责任人不履行赔偿义务时,由无责任人的保险企业先行赔偿,保险企业的代表向无责任人追偿。 北京保险领域协会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年底,车损险“代位求偿”制度实施仅5个月,领域就已收到75份申请,赔偿金额约168万元。

“保监会:车险理赔 险企不得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北京保险领域协会相关人士表示,保险企业在代位求偿过程中承担了部分风险。 随着代位求偿机制的广泛宣传和实施,汽车保险费率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吗? 这些人说现在有点太早了。 她说,在大范围扩大代位求偿后,要看案件的数量和损失有多大,才能知道是否要提高汽车保险费率。

“保监会:车险理赔 险企不得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然后,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处理随后的车险改革中“代位求偿”制度写入车险条款,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汽车保险理赔资料简化为8个项目

北京保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为改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质量,北京地区保险公司简化了部分理赔文件,保险公司所需的汽车保险理赔文件统一简化为事故说明、车辆维修发票等8项。

由于北京保监局和北京保险领域协会的一系列车险比较措施,北京地区车险结案周期明显缩短。 据悉,北京地区车险事件平均结案周期为25.7天,比2008年分别缩短21.7天。 案发率为84.4%,比2008年上升14.7个百分点。

针对下一步的车险改革,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研究制定《北京地区车险理赔管理指南》、加强对产险企业理赔管理的监管力度等4项措施。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保监会:车险理赔 险企不得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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