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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张喜威从北京出发
12月1日,中海外汇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做好部分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市相关工作的通知(银市( 43号) )》(以下简称《通知》),与农村金融机构共有4种
一位市场分析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虽然标准上与以往没有根本区别,但乙类用户的覆盖范围扩大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说是为了满足北金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平台开通以来的市场扩大的需要。 在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的情况下,北金所的交易量、市场份额将更大,交易也将更活跃。 乙类家庭应扩大市场,占最大比重,成为整个市场的中坚力量。
农村金融机构或催生的较大流动性/
事实上,央行金融市场司于11月28日发布了上述《通知》,12月1日,中海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正式对外发布。
根据《通知》,部分合格机构投资者包括向银行间债市申请并符合条件参股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农村金融机构)、信托产品、证券企业理财计划、基金管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特定客户理财计划、保险
《通知》规定,中央银行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农村金融机构和四类不法分子投资者向银行间债市的备案业务。
“这次乙类家庭重新开始营业,新加入了一些非法投资者。 虽然基准上和以前没有根本上的变化,但是复盖范围扩大了。 ”东莞银行金融市场部解体师陈龙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做了如下表示。
陈氏表示,库存的乙类家庭大多没有在北金所交易的动力。 因为他们必须对冲,必须扩大交易,不能通过北金所与指定的代理商进行交易。 关于新开户的乙类账户,如农村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只能与做市商交易。
“这些农村金融机构的风俗管理水平达不到甲类家庭的标准,但可以开通乙类家庭,进入银行间债市。 虽然各个农村金融机构很小,但这些金融机构数量庞大,如果能够进入银行间债市,能够产生的流动性相当大。 ”陈龙表示,在严格的监管下,这些新乙类用户对扩大交易可能性较低的库存乙类用户,例如投资企业,没有太大限制,可以维持以往的“一对一”交易机制。
专家:乙类用户应成为市场中坚力量/
事实上,早在11月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就发布了《关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者债券交易若干事项的公告》等多项通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海清算所、北金所也随后分别发布了相关通知和文件。 另外,《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者加入银行间债市的通知》(银市场( 35号文)当天也公布,“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交易平台”正式上线,“丙种户”借北金所重回银行间债市。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12月1日发布的《通知》中指出,为了促进市场合理分层,提高市场交易效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通过相关投资者尝试做市商、市机构,采用双边报价和报价请求的方法进行现钞交易
“我个人认为,债市分层相当于根据投资者的体量、投资能力、风控能力,打造类似股市的二级、一级半、一级市场,其中,打造市场这一层相当于一级半市场。 ”陈龙告诉记者,债市的扩大,将带来整个市场更好、更快速的发展,甲、乙、丙类用户的量肯定也会增多。 但是从交易规模来说,整个债市应该是橄榄形的。 也就是说,应该让乙类用户扩大这个市场,占最大比重; 乙类家庭也有局限性,但对丙类家庭有明显的便利性,应该成为市场整体的中坚力量。
“从这个角度来看,未来监管层的步伐必须更大。 例如,可以将非金融牌照的法人机构划入乙类账户。 市场整体为银行机构时,如果购买债券后长期持有,市场将不太活跃,市场的价格传导机制将难以发挥作用。 ”陈龙拆开说。
另外,陈龙还告诉记者,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此前的债市整治应该告一段落,但这种债市整治并不是比较债市本身,而是应该是反腐措施的一部分。
“‘有破有立’,‘破’之后不‘立’,如果整个市场不继续下去,整个市场就很难迅速发展,甚至会萎缩。 中央银行和交易员协会开展的这些业务本来也应该进行。 ”。 陈氏表示,目前为止的制度设计有不完善的地方,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但目前正在向完善的方向快速发展。 这有利于抑制市场风险,也有利于获得正常收益率的投资者,整个市场的快速发展将进入良性循环。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乙类户”正式重启 银行间债市分层机制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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