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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将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向市场,深化基金领域市场化改革,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日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则《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通知》)的征求意见稿。 笔者想就此提出建议:慎重谈谈基金企业上市。
当前基金运营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是基金企业应该优先考虑基层民众利益的问题。 但是,此次《管理办法》的修改仍然以完善局部制度为首要,落实“基层民众利益优先”的宗旨还缺乏相应的制度基础。
例如,希望通过取消此次修订的主要副本——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和相关的持股限制,鼓励主要股东控制企业,主要股东向企业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持。 当然,为了防止独立,新《管理办法》规定,对单一股东或相关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与上述股东相关的董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只是,在这样的治理架构中,只能确保股东的利益,或者平衡大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而不能优先考虑基本的利益。 如果确立前人后自我治理的企业理念,企业如何运营,如何追求利益最大化,主要股东控制企业的是什么? 新《管理办法》等于规定独立董事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独董为基层民众利益代言人,但根据《基金管理企业治理准则》,独董人选最终由股东会决定,难以确保其独立性。 再加上新的“管理方法”也不是多数,规定了独董的“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基民的好处难以保证。 为了真正维护基层民众的利益,笔者借鉴国外经验,建议独董全部由基金份额投资者提名选举产生,同时独董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四分之三。
第二个问题是为基金企业上市确保法律空之间的问题。 目前,基金企业的持有以有限责任企业的形式,基金企业尚未上市,但此次修订将现行《管理办法》的“出资比例”“处分出资”等特指有限企业的表现,适用于“持股比例”“处分股权”等有限企业、股份企业 取消了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审查,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基金领域。 这些措施将为基金企业上市确保空之间。 认为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有助于打破领域垄断是正确的,但在当前或今后一段时间内,将仔细讨论基金企业的上市。
这11年间,基民向股权偏狭型基金投入了数万亿元,但收入微薄,无论基金损益如何,基金企业的管理费都可以通过旱涝保收。 这11年来,基金企业提取的管理费达到1646.56亿元,而67家基金企业的总注册资本仅为104.9亿元,投资基金行业可谓暴利。 基金行业难以承担社会信托的责任,当前领域的快速发展面临瓶颈制约,所以如果让这些基金企业上市,就要先赚基本人群的钱,再赚股东的钱。
民间资本必须购买旧基金企业的股权,而不是原始股的价格。 现在,即使这些基金企业没有上市,其股权转让价格也高得可怕。 当时,4家企业分别受让博时基金6%的股权,每股109.5元。 不知道基金企业如果期待上市或正式上市,会被炒到什么程度,但只有民间资本和股东追逐这些筹码后,才会成为鸡肋,原股东才能成为暴发户。
目前,基金企业缺乏优先考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制度基础。 上市后,引入了大量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有股东的好处,股东有股东的好处。 在这里有意想不到的相遇,激烈的优势游戏正在展开。 原始大股东以股东为盾牌,可以继续鱼肉股东,也可以乘狂澜减持。
更可怕的是,迄今为止基金行业尚未向内资民众开放,但已经向外资开放。 目前,全部基金企业73家,中外合资企业38家,部分外资持股比例达到规定的最高限额49%。 基金企业上市后,外资这些股票属于原始股,暴利很大。 人们一直激烈反对国际板块,拒绝外资企业到a股赚钱,但对于嵌入中国经济内部的外资,能轻易上市卷走老百姓的真金白银吗?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慎谈基金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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