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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金微发来自北京
常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出台后,特别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 3月25日,财政部发布《年地方政府特别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政府为特别债券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特别债务必须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通过市场化大体上在银行间债市、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发行,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购买。
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根据《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偿还专项债务的资金是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专项债务是具备政府信用的债券,其发行利率也参照地方政府债务利率。
特别债券的金额为1000亿
去年9月底,国务院发表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43号文)。 地方政府采取举债政府债券的方法,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迅速发展而借出的专项债务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根据《办法》,年地方政府特别债券包括年1月1日起为新增特别债务而发行的新增特别债券,以及年12月31日为止为置换库存特别债务而发行的置换特别债券。 财政部根据客观因素测算各地区新增特别债券的规模和置换特别债券的规模,报国务院批准后,报送各省级财政部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通过并批准了年度中央预算案,地方政府特别债券1000亿元。 也就是说,今年各省的特别债券规模不会超过1000亿元。
关于置换特别债券,省级财政部门表示,在财政部发行的置换特别债券规模内,提出置换特别债券规模的分配建议,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分配省本级各部门和各市县级财政部门。
管友认为,全年地方政府特别债券总额1000亿元,为置换库存债务而发行的特别债务取决于政府对公益性的划分标准。
鼓励个人投资特别债务
关于特别债券的发行方法,财政部表示,政府是特别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业务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 市县级政府确实需要发行特别债券的,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债券的规模内管理,由省级财政部门代为发行,统一办理还款。
《办法》要求省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报纸披露信用评级等相关工作,披露特别债券基本新闻、政府性基金财力和相关债务情况、偿债资金安排、对投资者购房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新闻。
管理者表示,由于特别债务的发行主体是省级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利率也受政府资质的影响。
根据新的预算法,各省将根据国务院发行的限额借款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债券资金收支纳入常规公共预算管理。
《办法》确定了特别债券的收入、安排的支出、偿还、发行费用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特别债券的付息支出根据特别债券的发行规模、利率等情况,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线上,根据特别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的明细反映。
另外,特殊债券的收入缴纳库、安排支出的资金支付、债券偿还的资金支付等,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会计核算。
市场方面,特殊债券通过市场化在银行间债市、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发行。 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购买特别债券。
管友表示,1万亿美元的债务置换额将对利率债务产生一定的供给冲击,特别债务作为1万亿美元国债的一部分功不可没。 从诉求侧来看,利率债务供给冲击能否消化还取决于央行的流动性管理。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财政部规范地方千亿专项债 鼓励个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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