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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通报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 6家证券公司因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同程度的处罚。
据悉,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系统力量在去年2月2日至15日期间,对46家证券企业的融资类业务进行了两周的现场检查。
“经检查,目前证券企业融资融券等融资类业务总体规范中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但在一些企业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延长到期融资融券合同、违规为用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违规问题依然存在。 ”张晓军说。
具体来看,长城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融通券、代理销售伞形信托产品、为p2p平台客户提供融资提供便利等问题,因违规情节较重,采取暂停新融资融通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泰证券因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向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客户融资融券、不按照规定方法为部分客户开设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国信证券因存在对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问题,违规情节较重,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金企业存在对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延长到期融资融券合同等问题,将对这三家公司采取预警的行政监管措施。
张晓军表示,下一步,证券监管委员会将继续以加强客户合规性管理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要点,加强证券企业融资类业务监管,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的可比性和比较有效性,促进证券企业融资类业务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券商两融检查结果出炉 6家违规获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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