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89字,读完约2分钟

经过记者袁君从上海出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今天从浙商银行获悉,该行近日公布最新个人住房贷款信用政策,新政策将于10月15日起执行。

对于住房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浙商银行执行了首套房贷款政策。 即首付比例在30%以上,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根据当地市场和客户情况,各分行合理制定贷款利率。

“浙商银行出台最新个体房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最低6成”

借款人家庭一套住房有贷款余额,申请贷款购房,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在第二套住房执行。 即首付比例在60%以上,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套以上住房有贷款余额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另外,各地分店可以根据当地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当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浙商银行住房贷款业务负责人解读了这一住房贷款政策,总结出三大优势。 一是贷款结算均被认定为第一套,如果借款人家庭名下的房贷余额为零,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即可享受第一套套房政策。 首付比例在30%以上,贷款利率最低可以达到基准利率的0.7倍,放开了以前《住房识别和贷款识别》第一套的认定标准。

“浙商银行出台最新个体房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最低6成”

二是房贷余额为零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别墅、小摊等非普通商品住宅也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 首付比例在50%以上,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85倍。 另外,根据近年来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情况,将非普通商品住宅(不含别墅、小摊)的价值标准确定在500万元以上,表现出商业银行对高档住宅贷款价格的灵活性和差异性。

“浙商银行出台最新个体房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最低6成”

第三,非当地居民不需要纳税说明和社会保障说明。 (当地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除外),进一步体现非当地居民家庭合理购房的支持。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浙商银行出台最新个体房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最低6成”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9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