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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审判现场的王一鸣拍摄
经过记者王一鸣
今天上午9时,备受瞩目的光大证券“816”案民事赔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二中院)正式开庭。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现场介绍,法庭旁听席约有80个。 当天旁听席不够的情况下,法庭可以根据需要暂时增加视听室。
今天开庭审理的案件共计61件,其中严义明律师代理33件、许峰律师代理16件、林崄律师代理8件、王智斌律师代理4件。 剩下的案件包括理发上未由代理人、外国律师代理的案件,下次将另行安排审判。
此次审判定于8月5日一天进行,8月6日只预约,预定在c103法庭进行。
在此之前,据光大证券年度报刊报道,“截至2009年6月30日,企业共收到法院受理的89起“816事件”相关民事诉讼,起诉人民币约1202万元。 ”。
根据法庭方面提供的信息,针对此次审理,根据各方在证据交换中发表的意见,法庭将分为四个争论焦点展开。
具体包括: 1、有无内幕交易行为; 2、内幕交易行为人有主观过错3、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与行为人的内幕交易有因果关系4、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
其中有几个小争论,可以在四个焦点中展开。
律师之一许峰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法庭最近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获得了if1309、1312合同8月16日以后的相关价格作为法庭调动的证据。 但是,他还没有确定其用途。
由于时间有限,8月5日的审理没有将各案件的各个具体细节进行比较展开,而是侧重于类型化问题各方的交锋。 各案件的详细情况,如交易记录、损失核算的详细做法,大部分意见都是用质证意见的方法表达的。
此前( 6月上旬),原告和被告各自的代理律师就此案在上海二中院进行了证据交换。 投资者提交的证据主要有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解决情况、投资者相关证券交易明细表等。
光大提交的首要证据是《战略投资部业务管理制度》、互联网财经媒体相关报道、8月16日14时22分光大证券抛售空if1309和if1312成交量图表等证据,直接指向投资者亏损和“乌龙指”一事。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今年2月,光大“816乌龙指”事件部门、原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以个人名义起诉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该事件定性为内幕交易是错误的,要求取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的相关处罚 该案于4月3日开庭审理,但截至5月下旬案件多且繁杂,相关法院通知最多为3个月的判决延期,即8月下旬。
外界推测“杨剑波事件”的审判结果和本案是否有影响。 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两个案件没有必然关系,因为杨剑波在法庭上变更了诉讼请求,也就是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杨剑波本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与禁止市场准入决定放在首位进行比较。
最终这些都要等待法院的判决。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光大“8·16”民事赔偿案今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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