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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春来/文
年4月中旬至9月底,国务院在全国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非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纠正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 虽然行动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贯彻实施,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所平息,各种事故有所减少,但安全生产远未得到根本好转。
安徽省萧县下发生车辆相撞事故24人死亡,福建省新罗区“4.15”修理厂爆炸9人死亡,山西省长治市“4.13”煤矿透水事故11人死亡,湖南炎汝高速在隧道建设中爆炸20人死亡,湖南省湘西州“5.27”水上沉船。
“进入今年以来,违法、违法违规造成的重大事故占事故总量的60%以上。 所以,不处理违法、违法违规的问题,事故就难以消除。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安全快速发展峰会论坛”上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依法反复进行生产经营,建立完整的安全法治秩序本身就是安全生产的目标。 但是,目前不仅禁止违法、违法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违规作业行为也时有发生,成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二十多年来,我国在安全生产行业已经制定了许多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中包括适用于《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解决条例》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行政法规。 还包括《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适用于特定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有事应对法》、《煤炭法》、《消防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涉及安全生产复印件的许多法律、行政法规。
并且,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大量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各地方也相继发布了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生产领有权体系形成后,更为重要和艰巨的任务是加强推进和执行力。 我们经常说“光靠法律是不够的”、“法令实施后国家治理,法令放宽后国家混乱”。 可以说法制的意义在于执行,执行是法制的生命。 如果现有的法律制度不能顺利执行,不仅法律的权威受到挑战,法律制度是否科学合理也得不到妥善的验证,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将失去基础。
现在摆了很多法律。 我们可以执法吗? 真的有办法吗? 这是目前存在的问题。 包括法律上是否有缺失和盲点,这还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包括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层面,都应该正面看待这个问题。
对公司的每个人来说,安全生产必须结合整个评价指标,实行正面奖励。 这样,公司或公司的员工、公司的领导才能将其视为优势,除了行政手段以外,经济、法律手段也必须齐头并进。
舆论监督也必须发挥作用。 从媒体来说,如果被大量曝光并列入黑名单,这从外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有着强大的监督力,使公司能够自动、自主地安全、快速地发展,但这种方式太被动了。 公司常常把这个问题当作负担,但公司应该从责任的角度而不是利益的角度来考虑,所以必须进一步管理。
媒体不管是以前流传的媒体,还是现在的平面媒体,都应该出稿。 近年来,在我国整体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中作用越来越大,发生了许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是媒体首先向社会公布的,有时媒体的力量远远大于行政力量,也远远大于撤换职位和罚款的力量。
这证明什么? 这证明了舆论的力量非常大。 媒体在安全快速发展事业中所起的作用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相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公司,在过去可能发生一点事故的时候,都不想公开,或者有意隐瞒等,我认为这个时代已经结束了。 今后,公司也好,政府也好,如果采取这种态度的话,就不会了。 这也是透明度的问题。
安全快速发展是科学快速发展的重要拷贝也是科学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 安全始终是快速发展的第一必备要素,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需要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和环境。 没有安全保障的快速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快速发展。 “快速发展是硬道理”,安全是快速发展的硬道理! 不需要带血的gdp!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高压严打之下国内安全生产事故为何还是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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