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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刘琳杨斌
银行卡诈骗现象愈演愈烈。 昨日,央行、银监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公司信用卡代办、信用卡广告、非法套现行为等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 br// h// br// h /单位不得代办信用卡,根据/ br// h /的规定,卡卡 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不得使用免息期计算方法等外,禁止公司代办信用卡。
对申请首次信用卡的顾客,发卡机构应当亲吻顾客,不得采用全程自助发卡的方法。 慎重发展稳定的员工、无收入的客户群体,严格授信。
并且,《通知》规定发卡机构要完全做好交易新闻的动态监测。 发卡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银行卡交易监测系统,建立以持卡人为主体的交易新闻数据库,实现持卡人对新闻的风险管理。
《通知》还对信用卡广告复印件提出严格的规范措施。 “取卡”、“刷卡贷款”、“销售点费用取现”、“取卡”、“刷卡一条龙服务”、“代付卡款”等内容已纳入违法广告文案。 / BR// HR// BR// HR /对交易新闻的全面动态监控[/BR// HR// BR// HR//银行卡新闻被盗了。 为了加大这方面的防范力度,四部门在通知中指出,在保护持卡人新闻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交易新闻动态监测,同一持卡人大量挂牌、频繁开户销售、短期内分散资金集中转出等异常现象。 涉嫌不正当行为和不正当行为的,发卡机构可以采取暂时锁定交易等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另外,《通知》由持卡人自行申请,未经书面确认,由发卡机构为持卡人办理电话转账、atm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等自助银行转账 持卡人已经开始通过电话或atm转账的,每天刷卡转账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开始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法。 否则,一笔转账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每天累计转账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缴纳公用事业费及同一持卡人账户间转账的除外。 / br// h// br// h// br// h// br// br// h /媒体转载、摘录刊登在本报上的作品时,请参阅“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65072776上海: 021-61213899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ATM转账每卡每天不得超过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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