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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蒋佩芳从上海出发
自“贩卖假天梭”事件爆发以来,高朋网没有与客户达成处理方案。 迄今为止的赔偿、道歉仅限于发表各种声明,没有相关员工与客户面对面协商处理。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日前收到顾客公开维权信,阐述了顾客继续按违约要求履行合同的需求。
关于客户的需求和授权律师的意见,在记者交稿之前,没有得到高朋网方面的相关回答。
然后在1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遏制支出行业的“霸王条款”现象,在全国组织开展“利用合同样式条款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特别行动”。
在这次公开的维权信中,客户表明了需求。 一、希望高朋网销售假表、公开道歉,并向国内主要媒体、网站和高朋网发表道歉声明。 二、根据团购广告的要求,向所有团购客户提供真表。 如果高朋网不能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客户将维权到底。
目前,117名维权客户已委托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的新律师刘羻明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张新律师结合事实提出相关意见:高朋网作为此次团购合同的违约方无权解除合同,也无权自行明确赔偿方案,单方面退保。 除非客户同意。 并且,根据我国《合同法》和《顾客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顾客有权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向高朋网提供真实的表格。
维权信中确定,客户也要为了公益,为了全国网购客户,大面积公开虚假网购平台,亮剑。 张新律师表示,维权信发出后,如果高朋网依然没有好的态度,年后将提交诉讼程序。
“国家工商总局最近整顿市场的行动,有助于本案的处理。 ”张新律师认为,网购之所以已经深入人心,客户从来不面对各种问题提起诉讼,是因为案件不大,诉讼价格却很高。 国家应研究修改《顾客权益保障法》,与网购相比,制定更严格的赔偿标准,简化维权手续,这有利于网购的快速发展。
有法律人士认为,工商总局的上述行动可以加强市场准入和退出监管,除了无条件打击非法经营外,还关系到经营者是否诚信,严重不诚信的强制退市是一个较大的突破。 另外,通过与网络经营者进行比较,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制,弥补现有法律的不足,可以处理目前存在的违法价格过低、对不诚实行为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客户发布维权信要求高朋网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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