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董来孝康吴文坤从北京出发

在北京等地试点的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国际企业品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企业品牌管理中心)推行的“药店卖奶粉”模式还不到一年。 近日,上海也宣布将从6月下旬开始以卖药模式出售奶粉,期待药店成为继商超、母婴店、奶粉店之后出售的“第四只脚”。

“药店欲当卖奶粉“第四条腿”只拿钱不担责问题待解”

据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这实际上并不是“药店卖奶粉”,而是奶粉进入药店而已。

紧靠企业品牌管理中心的乳业分解师宋亮表示,未来药店将成为主流渠道,奶粉公司也积极支持“药店卖奶粉”。 将来,如果明确责任、制定出好的追溯标准,建立产品追溯体系,明确哪个阶段出现问题,哪个阶段负责,就会从“奶粉进药店”升级为“药店卖奶粉”

“药店欲当卖奶粉“第四条腿”只拿钱不担责问题待解”

药店“搭台不演戏”

“药店卖奶粉”的模式试行后,很多人疑惑的是,这是药店卖奶粉吗?

药店提供特殊场所,顾客购买奶粉全部通过自动售货机进行,用银行卡等支付,药店不提供结算等服务。 东方艾格乳业分解师陈连芳表示,这不是“药店卖奶粉”,而是“奶粉进药店”。

虽然《顾客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谁生产谁赔偿,谁销售谁赔偿”,但是在药店卖奶粉,只是起到了“不上台演戏”的作用。 当客户问“奶粉有问题在找谁”时,药店工作人员回答“协助设备提供方与制造商联系”。

“药店卖奶粉,奶粉有问题,药店袖手旁观,首先就违反了《顾客权益保护法》。 ”陈连芳说。

“我对‘药店卖奶粉’还是表示‘三不’的态度,既不反对也不尊敬也不乐观”。 前广州乳业协会理事长、乳业专家王丁棉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目前奶粉进口药店的主导思想过于盈利,相关人士大多持盈利态度,但不愿承担责任。

“药店欲当卖奶粉“第四条腿”只拿钱不担责问题待解”

中投顾问研究中心食品领域研究员简爱华表示,“奶粉进口药店没有质量和价格特点,药店只是一个渠道,没有处理目前国内顾客对国产婴幼儿奶粉安全的担忧。”

“与其他渠道相比,药店分布较少,购买不便,特别是现在还只在一些药店做,这就困扰了原本就没有在药店购买奶粉习惯的客户。 ’陈连芳坦率地说。

乳业积极支持/

没有特色的路线在各地持续绽放,到底是什么力量在背后作用?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奶粉的销售渠道比较捷径,便于管理和监控。 药店可以直接对接生产公司,缩小流通渠道,所以出发点可以理解。 ’乳业专家陈瑜将解体。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要点工作》,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成为医改要点,这被解释为药店以高价药物为生的模式或被打破。

陈瑜认为,药店未来依赖高价药物获取高额利润的模式将受到影响。 虽然短期内卖奶粉不会成为药店利润的第一支柱,但开拓经营渠道,增加一个销售产品,可能对药店未来的快速发展变革有一个“出路”。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先后采访了奶粉进入药店销售的雅培、雀巢、多美滋三家外资企业品牌和国产企业品牌蒙牛的相关负责人,都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发起的“奶粉进口药店”活动,

“有人怀疑奶粉公司的积极性,但我认为奶粉公司‘在药店卖奶粉’的积极性是真的。 ”宋亮表示,药店渠道对中国来说是新的,有一个接收流程。 关于“药店卖奶粉”,请想想,一旦药店门槛下降,将来药店会成为一个好渠道。

“药店欲当卖奶粉“第四条腿”只拿钱不担责问题待解”

“责任如何承担?”

“将奶粉放入药店是参考国外的方法,但不能只学习皮毛。 ”陈连芳说。

在德国、英国等使用药店销售奶粉的国家和地区,奶粉本身作为特殊的福利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销售都纳入医药体系,并根据药品的生产流通进行监督。

陈连芳表示,国内缺乏这样的背景和基础,只是销售终端要求药店以卖药模式销售奶粉,并不容易保证奶粉没有问题。 因此,作为销售渠道的药店必须避免“自以为是”的参与。

“现在‘药店卖奶粉’的难点在于奶粉进入药店的门槛很高,以及药店本身受到了太多限制。 ”宋亮说。

继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暂停设立药品零售公司规定》后,新药店“非药品区域”的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30%,已经开设的药店也应逐步调整。 此后,广州、河南等地相继出台了同样的规定。

宋亮指出,如果当地政府允许药店销售奶粉,将“非药品区域”的面积调整到一定程度,“药店卖奶粉”也可以通过医保卡购买,药店将成为奶粉销售的主流渠道。

关于“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宋亮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企业品牌管理中心将来要向政府申请明确责任、制定好的标准,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在哪个阶段出现问题,在哪个阶段承担责任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药店欲当卖奶粉“第四条腿”只拿钱不担责问题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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