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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文

【相关报道】评级基金“指导方针”月内的紧急易稿债务基础高的杠杆作用被读作“紧巴巴的咒语”

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分阶段基金审查指南征求意见,应该是看到了现阶段基金的创新、人为过度扩大的风险和金融风险。

条文副本模糊,但第一个条款是降低风险,暂时不批准过多庞杂的创新基金,降低等级基金的杠杆率。

指导意见认为,等级债基/股基初始杠杆最高可达3.3倍/2倍,运行中最高杠杆比率不得超过8倍/6倍。

初始杠杆作用的规定是必要的。 一些基金为了强调“高风险高收益”,将初始杠杆设定得很高。 比如裕祥b的五倍。 这实际上不是创新,而是赌博。

其次,在基金运营中,随着净利润下跌,杠杆作用会变大。 就裕祥b而言,9月16日,裕祥b净利润为0.689元,裕祥a、1.013元,母基金裕祥等级为0.948元。

这样计算,当天裕祥b的峰值杠杆为5.88倍,达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8倍,仍有差距。 可以想象,如果杠杆增加8倍,情况会更加极端。

此外,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了评级债务基础的设计杠杆率,母基金本身也没有被认为采用杠杆作用,两种杠杆作用重叠远远超过了8倍。

还是裕祥b,因为母基金有2.5倍的杠杆作用,杠杆作用是2.5*5=12.5倍,这远远高于8倍。

本来,产品设计是基金企业自身的事件,但我担心基金企业会过于迎合市场的赌注,设计风险越来越大的产品,从而重蹈美国次贷危机的覆辙。 虽然这次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很平稳,但是我认为控制了产品的初期杠杆率和动态峰值杠杆比率,还不错。 / br// h /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分级基金需要去杠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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