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41字,读完约2分钟

文/赵春燕从北京发[/s2/]

超生物处罚和污染防治,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令人深思。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企业董事长王小康的例子将两者联系起来。 某省对超高级家庭处以80万美元罚款,但公司可以排放非法污染物,罚款不到8万美元。 王小康感慨万分。 “这叫保护罚款! 处罚不仅没有任何作用,反而是在诱惑。”

“如果用罚超生的力度去治污”

虽然看起来像开玩笑一样,但80万和8万的差距确实是个严重的问题。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锻炼手臂提高超能力,但对环境污染危害很大的公司污染会受到从轻处罚。 网民悲鸣道,如果早点像惩罚超生一样惩罚污染,环境会落到这种地步吗? 进一步呼吁,治污应成为“国策”,执法不得捡软柿子捏、被利润收购或阻碍。

“如果用罚超生的力度去治污”

近两年来,雾霾频发,环境污染问题让公众越来越冷静,但与污染治理和处罚相比,却显得力不从心。 另一方面,与超级学生的处罚相比,公众确实对其力量之大深有感触,在一些农村,超级学生谈论虎色变的话题。

但是,同样与国家长远利益相关,超生惩罚和污染惩罚几乎是双重的天。

这几年,笔者在对环保污染物排放的采访中,深刻感受到相关部门对污染治理的无能为力。 一家大型央企投资了30亿个项目,一位业内资深钢铁拆解师用带着调侃的语气向记者感慨说:“业内普遍的做法是先上车后补票。” 言外之意,大家都这么做吗? 有什么追究的意义呢? 在另一次采访中,长期关注电力公司环境问题的行业人士,在电力领域未先建成等环境违规问题也屡见不鲜,但一方面,由于项目存在过多的利益纠葛,很多公司在缴纳罚款后被释放,罚款金额

“如果用罚超生的力度去治污”

北京公众和环境研究中心的马军主任也曾对笔者说过。 现在公司的违法价格很低,对个别公司来说,罚款比治污合算,利润的推进可能会让公司在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做出不正当的行为。

什么时候能做好污染对策? 民众期待着。 据悉,在此次全国两会上,污染治理问题再次被提及,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污染治理提高到与反贫困斗争相同的高度。 他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开幕会上表示:“就像我们对贫困宣战一样,我们必须对污染坚决宣战。”

“如果用罚超生的力度去治污”

在这份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坚定地表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硬性措施完成硬性任务。” 这里的硬性措施当然不仅包括重罚,还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如果用罚超生的力度去治污”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