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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记者马骏骏在上海

央行昨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签署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商协议( 2009年版)》以下“主协议” br/] 公告称,《主合约》适用的衍生产品是指市场参与者之间以一对一的方式达成,根据交易双方的具体要求制定交易条款的衍生产品合约,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利率衍生产品、汇率衍生产品 包括信用衍生产品和黄金衍生产品以及上述衍生产品交易在内的

“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新规出台”

2007年之前,中国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没有统一的标准协议复印件。 2007年8月,外管局组织中海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全国银行间外汇汇市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cfets主协议》。 同年10月,在人民银行的授权下,交易商协会发表了《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商协议( 2007年版)》( nafmii主协议)。 前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人民币外汇互换交易和人民币外汇互换交易,后者适用于所有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新规出台”

清华大学教授张陶伟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外国汇市与货币市场密切相关,上述两个协议有一定的一致之处。 这次主要协议的推出有利于市场的统一和规范化,是为了处理可能发生的一个交易和两个规范问题。

我们知道,为了保证新旧合同副本的顺利迁移,“主合同”公布后的6个月是过渡期。 过渡期结束后,未签署主协议的市场参与者不得进行新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张陶伟表示,从规模、范围、影响的大小上看,中国衍生产品都与国外存在差距,但另一方面,金融危机也暴露出了衍生品快速发展过程中的漏洞。 今后,国际上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将远离监管的衍生品纳入统一的清算平台将是大势所趋。 / br// h// br// h// br// h// h// h// h// h// h// br// h// h// h///h// h///h// h///h///h///h//// h//// h/////h / 深圳: 0755-33203568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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