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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骏骏经上海
震惊业界的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分行多名高管侵吞4.85亿美元巨额公款逃往美国的事件终于在大洋彼岸落下帷幕。 昨日,据媒体报道,常年逃往美国的前中国银行高管许卡里曼和许国俊2人,于美国当地时间6日在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因共同转移洗钱和赃款等罪名分别被判处25年和22年徒刑,妻子郝婉芳和余英怡也因此被判入狱。 邵婉芳的兄弟邵华宝也受到起诉,但仍在逃。
在这次判决中,法院还对4人宣布了3年的“监护释放”( supervisedrelease )。 也就是说,4人无论是刑满释放还是提前出狱,都需要在3年内继续接受管制。 然后,法院要求4人返还4亿8200万美元。 2001年10月初,中行在清理账目时,曝光了4.85亿美元的事故始末 () ) () ) ) ) )另外,当时的中行广东省分行经理许超凡魅力、惠州惠东分行店长余振东、开平分行店长许国俊失踪。 三人的共同优势是相继担任中行开平分行的行长。 这是震惊国内外的开平银行“10·12”的大事件。
据调查,1992年至2001年,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利用银行管理架构和联行系统不健全,与开平市主要大企业勾结。 h/]
据调查,全部案件的相关地方公司达100多人,相关金额5.9亿多人民币、2.4亿多美元、2.8亿多港币和100万多马克。 除了部分被允许超凡人士以中行开平分行的名义挪用联行资金,以弥补出售外汇亏空造成的资金不足之外,剩下的大部分还被允许超凡人士涉嫌贪污和挪用。 事件发生后,3人立即逃往加拿大和美国,以前也将妻子转移到了国外。 / br// h// br// h /千里跟踪[/br// h/]/br// h /事件发生后,于当年11月 2002年12月17日,美国内华达州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签发了对许卡里曼、余振东、许国俊三人的逮捕令。 两天后,余振东在洛杉矶被美国当局以涉嫌诈骗获得签证的罪名逮捕。
2004年4月16日,余振东被遣送回国。 这也是第一个被美方正式移送中方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 2006年,余振东因贪污挪用公款,近20亿元人民币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然后许国俊夫妇于2004年9月在美国堪萨斯州被逮捕,许超凡魅力于同年10月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被逮捕。
值得一提的是,在审判中“2许可”的时候,广东警方协助美国法院,将一些证人带到美国作证。 美国曾在天鹅宾馆安装视频系统,让国内证人通过视频,在法庭上作证。 据说这种方法开创了中美司法合作的先河。
律师: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中银律师事务所的着名律师董正伟,外逃贪官 从“1012”事件可以看出,国有银行在上市前,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和漏洞,风险控制体系也不够完善,许多分行行长、分行长权力过于集中,发生了如此重大的事件。 因此,银行必须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和责任追究体系,以免发生类似事件。
董正伟还表示,除了制度建设外,银行在用人机制上也有需要改善的地方。 从“10·12”事件来看,3名相关人员属于提拔录用关系,这种裙带关系的用人机制,容易产生腐败。
关于外逃问题,董正伟表示,中国应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体制下,加强与缔约国的谈判和协商,签订双边协定。 / br// h// br// h// br// h// br// br// h /媒体转载、摘录刊登在本报上的作品时,请参阅“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65072776上海: 021-61213899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中行开平案两主犯在美获刑超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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