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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赵怡核电厂从上海
成都公交车事故中再次引起人们对保险的关注。 “目前,国内只有一家中国人寿拥有‘公交乘客人身事故伤害保险’。 这个险种上市已经9年了,但是没有人买过。 ”昨天,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做了如下阐述。 为什么“公交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只有一家保险公司有?
个保险价格高
泰国人寿高级产品专家顾海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保险价格太高,很多保险企业不会做。 现在,国内的保险企业比起这次事故的赔偿,更多的是参加团体的意大利保险。
记者从几家保险公司获悉,他们没有特殊的“公交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险种,仍然是价格昂贵的问题,但各保险公司普通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可以与这类事故进行比较并提出索赔, 一些保险公司对记者说:“可以代理其他企业的类似产品。”
顾海建指出,国寿的这一险种的首要保证是“旅行”,乘客乘坐公交车后,保险很快就会生效。 乘客下车后,保险就结束了。 根据记者查询,“国寿巴士乘员人身事故伤害保险”的条款主要包括因意外伤害死亡、因意外伤害致残、因意外事故失踪等。
可以开发公交保险新产品
顾海建对记者说:“最好的是政府补贴,指定保险企业提供保险,或者保险企业以相关保险时间为载体的公交保险新产品。
顾海建说:“新产品可以设计为保证‘巴士时间’,也就是乘客在这一年内乘坐巴士的‘巴士事故保险’。 并不像国家寿命那样保证‘日程’”。 这样也可以抑制价格。 例如,每年支付50元,参照各地方规定的公交意外赔偿额,例如保证50万美元,将公交企业承担的风险转移到保险企业。 无论如何,政府相关部门都需要关注,公交企业也必须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推进公交保险的重要性。 ”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合同法》关于客运合同的规定,乘客购票乘车后,将与公交企业形成事实上的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作为承运人的公交车有义务安全、准确地将乘客送往目的地 运输中造成乘客人身伤害的,承运人应当对此负责。 但是,死伤者是由于乘客自身的健康原因,或者承运人说明死伤者是由于旅客故意、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与同期广播
成都公交事故多家保险公司理赔
6月5日发生的成都公交燃烧事故相比,泰康人寿、太平人寿、长城保险、中国平安等 另外,该车由中国人保险财险承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
据介绍,遇难者黄生前所属企业2007年购买太平人寿团保险产品,2008年购买太平人寿团保险产品,年保费150元,保额10万元,太平人寿向遗属发送10万元赔偿金。 遇难者陈某、姚某购买平安人寿某万能保险产品,保额分别为1万元和1.3万元,中国平安决定向两名遗属分别预付赔偿金2万元。 泰康人寿某团体保险的顾客在事故中严重烧伤。 该客户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额为1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额为1万元,意外住院津贴每天为50元。 泰康人寿在案发当晚将1万元的事前赔偿金交到该客户家属手中。 通过
记者赵怡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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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公交意外险”推出九年无人购买”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