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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曾春记者王春霞将进一步加强北京
外管局对外汇账户交易的监控。 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间接申报国内非居民收入支付国际收支统计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指出,8月1日以后,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支付境内居民产生的外汇收入需要间接申报国际收支统计,但人民币收入的支付业务暂不进行这种申报。
据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外汇专家介绍,人民币未参与资本账户的隐形往来,暂时无需申报。 “在外汇资金流动方面,管理上有些问题。 例如,热钱进入和退出多通过隐性渠道进行,因此在外汇资金流动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
根据规定,境内非居民在境内银行和境外发生的涉外收款办理银行除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外,境内非居民在境内银行和境内居民发生的外汇收款支付也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除了规定需要申报的几种情况外,该规定还确定了以下几种情况,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其中包括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和境内居民发生的人民币支付业务不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的间接申报 驻中国外国公馆、国际机构驻华机构和国内发生的收款与国内非居民之间通过国内银行进行的收款业务,均无需间接申报国际收支统计。
据上述外汇专家介绍,制定这项规定是为了加强外汇管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教授表示,这项规定符合国际惯例,出台这项规定是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的重要措施,有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外汇收支和资本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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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外管局:境内非居民外汇收付款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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