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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实习记者张岚从上海出发
分时度假概念创立于法国,目前在海外旅游市场占有相当大的份额; 但是,21世纪初进入中国以来,各地发生了客户纠纷。
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约70名顾客向上海市消保委员会旅游专业上海自由行度假服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上海自由行)投诉。 据悉,他们在与上海自由行协商后发现现实情况与对方当初的约定不一致,谈判未能顺利退保时受阻,发生纠纷的金额为6500元至7万元。
分时度假提供什么服务? 上海自由之旅到底是什么样的企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最近进行了调查。
吉利:纷争不断
上海自由之旅俱乐部成立后,出现了和客户的纠葛。 从2009年开始,杭州、上海、宁波多家媒体曝光了自由行的消息。
根据上海自由之旅俱乐部官网消息,上海自由之旅于2007年4月与rci (注: 1974年在美国成立的世界最大分时度假企业)共同成立上海自由之旅俱乐部)以下为fvc )。 现在,fvc在国内有三个度假村,会员可以自己住宿,在世界范围内交换。 杭州萧山国际大酒店、黄山(西递)香河谷度假村、丽江裕和国际大酒店。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上海市、杭州市和宁波市工商局网站上查询发现,2002年4月15日在上海注册的上海自由之旅度假服务有限企业,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杭州分企业已经注销的宁波分企业也于年6月18日注销,注销的原因是股东大会决议的解散。
投诉示例1 :
年1月,上海的李红(化名)和丈夫接到分时度假企业的电话,邀请他们参加有关旅游的社会交流活动。 来场后,该公司营销推广专家与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口碑交流,称购买“分时产品”不仅可以享受各方面的服务,还可以轻松实现100多个国家的旅游梦想,为喜欢旅游而创造的高质量的假期 打动了李红的心,当场购买了一年的“分时度假产品”。 价值6800元。 也就是说,fvc每周提供7个晚上的东南亚任何rci旗下的奢侈品度假村。 但是,李红和丈夫安排旅行的时候,当fvc多次订不到房间时,两个人发现大部分度假村都不能换,或者全年只换一个房间。 另外,交换度假区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在一周内入住时,不可分割。 (因为当时约定在这个国家住三晚,在另一个国家住四晚,所以他们可以去两个国家。 )必须在唯一特定的日子入住等,客户几个月前计划休假但两人要求退款时被fvc拒绝了。 fvc客服部王先生建议马上向他们追加购买19000元的产品,可以采用以前购买的6800元的产品。 否则只能提供黄山的酒店。 听了王先生的建议,李红感觉被卡住了,当场拒绝购买价值19000元的产品。
投诉示例2 :
2008年,陈先生以2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10年/10周的产品。 随后,陈先生注意到在演讲会上的约定没有在合同中出现。 并且,从第二年开始,只要会员有不支付管理费的年份,合同就无效,但fvc并不通知会员要支付管理费。 小陈陆续交了三万多。 他说:“签了第一个合同后,后面的圈套层出不穷,会员去找他们,他们就会继续(顾客越来越多)加钱。”
投诉示例3 :
年3月,郭先生与天津市国怡假日酒店管理有限企业和上海自由之旅度假服务有限企业共同签订了分时度假合同,共支付69700元。 年2月中旬,郭先生发现天津国怡停止营业,马上联系了上海自由之旅企业,但对方说郭先生还需要支付数万元,郭先生拒绝后,无视了自由之旅。
记者调查: fvc承诺与rci不一致
为了了解详情,《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于12月参加了自由之旅的演讲会。 演讲会长达90分钟,销售员一边向记者介绍rci是国际大企业,一边向记者展示了rci精美专辑上的世界各地的度假胜地,还播放了rci的英语旅游推广片。
在演讲会上,《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发现目前的合同与当时李红等人收到的合同有了很大的变化。 新合同比旧合同更详细,但是合同上没有写会员应该享有的权利。 销售过程中,销售员向记者承诺,两个月前可以预约东南亚特定地区的度假村,半年前可以预约欧美的度假村。
记者要求上海自由之旅将其约定写在合同上时,销售人员说可以写,但只写在申请书的备注栏上。 销售人员保证这个申请书也有法律效力。 上述受害者李红和陈表示都没有见过这份申请书。 在销售过程中,1~3名销售人员极力说服记者立即购买6800元/1周或58000元/20周的所谓红季产品,表明红季产品可以保证会员在房间的预订; 如果不当场购买,表示以后只能买白季的产品,不保证会员会预约房间。 记者将合同和申请表带回家仔细查看,咨询律师朋友后,销售人员强硬表示不准带任何资料,说是rci制定的规则。
为此,记者采访了rci中国区袁理长。 袁指出:“fvc作出的‘提前两个月一定可以预约东南亚度假区,提前半年可以预约欧美度假区’的承诺不合适。” rci并未禁止客户将合同和资料带回并进行讨论,然后决定是否签字。 rci和俱乐部/度假村的合同应该是全球统一的,但客户和俱乐部/度假村的合同与rci没有直接关系。 rci只涉及合同中的rci条款。
维护顾客权益:没有监督处罚的根据
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约有70名顾客向上海市消保委员会旅游专家投诉上海自由行。 据悉,他们在与上海自由行协商后发现现实情况与对方当初的约定不一致,谈判未能顺利退保时受阻,发生纠纷的金额为6500元至7万元。
上海市消保委旅游专业办公室高原负责人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由于未能实现承兑,导致顾客退保有障碍,他与上海自由之旅法人代表在学深直接交战,但在学深并不认为自己有错,反而提交了许多资料说明自己的清白。 其中还包括他本人写的“在中国,想建立一个好的分时度假俱乐部,但其实很悲伤”的文案。
文中说:“分时度假在中国确实存在‘骗子’,他们大多是一发不可收拾的换地方,骗集团,换地方,还骗集团。” 他还说:“在分时领域,入门门槛不高,借用门,放十几张桌子,放一点视频,就可以开‘展览会’,可以‘骗人’。” 他们不需要对会员的权益实现负责,也没有任何度假产品的资源。 一次性拿到几万的费用,过一会儿就消失了。 ”
据消委旅游办公室介绍,由于目前与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分时度假既没有律师事务所,也没有处罚依据。 这是因为一旦出现问题,顾客不能向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旅游行政监督部门也不能监督。
感到被欺骗后,会员向法庭控诉了上海自由之旅。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获得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3份民事判决书,被告均为上海自由之旅,原告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
专家解读: 9个陷阱
一位长期跟踪国内分时度假的业内人士表示,分时度假在国内只是一个概念,相关企业在销售分时度假产品时设置了许多陷阱。 上海市消保委员会的旅游事务所也有不少陷阱,有以下几点。
一个是以周游世界为吸引力的食物。 销售员夸张地宣传,如果答应购买某个度假村的一个房间一年7天的招聘权,就可以和全世界许多国家的酒店和酒店交换招聘权,畅游世界。 国内外的度假酒店差价很大,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更换成国外,特别是欧美的酒店。
二是洗脑推广带来的强制性费用。 销售人员用一对一的方法说明,用各种方法强迫费用。 会场内设有销售点机,使用信用卡的客户可以当场刷卡。业务员有时会陪同取钱。
三是欺诈合同欺骗客户。 “分时”合同中存在欺诈性拷贝。 如果以“加入国际知名分时交换企业的所有交换互联网”为吸引力的饵料,客户只要按规定付费,就可以到达自己签约的世界各地的任何加盟酒店和度假村。
第四,收钱后再签约。 这些企业在销售分时产品时,反复强调“只有当天购买才能有特价优惠和礼品”等,引导顾客及时付款购买或预收款,必须支付押金或全额才能看合同。 于是,客人被骗先付钱再签约,陷入了“就算有问题也签了合同,所以不能退款”的陷阱。
五、美丽的承诺仅限于口头。 销售人员对客户的口头推广和承诺未写入格式合同,目的是防止客户签约后出现企业虚假推广和承诺的证据。 合同中没有提到客户购买了国内酒店的居住权和交换权,以及无法更换为海外酒店的处理方法。 这些都是客户经常败诉的原因。
第六,继续圈钱。 与企业方当初推广的文案相反,客户上门要求退款时,销售人员以合同过期无效为由,要求追加收费延长聘用期限。
七是隐瞒酒店的质量。 销售介绍时提到的好酒店,大部分设施差,位置偏上,在大型预约网上找不到相关情况。
八是改变分割规则。 在销售人员推广的时候,将所谓产品中的7晚8天行程分解为3晚4天和4晚5天,以免酒店内7晚的时间缩短,事实上除了一些东南亚不好的酒店,剩下的是不可分割的。
九都是有偿服务。 销售员在向顾客宣传时表示,顾客到达旅行目的地后可以提供导游、翻译、车辆等服务,但这些都是有偿服务。
什么是“分时度假”
分时度假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欧洲,70年代开始在美国兴起。 目前正在迅速发展成为国际流行的新兴旅游资费产业。 “分时度假”最基本的形式是,将度假地的酒店、度假村或公寓、别墅等旅游住宿场所的客房录取权按时间段分解(通常每年分割为52份),在摇号的同时以优惠的价格出售给固定客户。 客户有权在约定的年限内(通常为20年~40年),每年在该地点住宿或度假一周,还享有转让、馈赠、继承等一系列权利和酒店其他服务设施的优惠聘用权。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上海自由之旅屡遭投诉 “分时度假”纠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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